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审核 |
信息来源: 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经贸委窗口、经济运行办 发布日期:2011-05-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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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 | - ? | 资格 | 1.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; 2.具有长期、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,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; 3.加油站的设计、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,并通过国土资源、规划建设、安全监管、公安消防、环境保护、气象、质检等部门的验收; 4.具有成品油检验、计量、储运、消防、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; 5.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(船)和岸基加油站(点),除符合上述规定外,还应当符合港口、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;? | 材料 | 1.《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》及申请报告; 2.省经贸委核发的加油站预核准批复文件; 3.成品油供油协议及的《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》; 4.营业执照或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; 5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; 6.水上加油站(船)还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明、检验证书及水域管理部门证明文件; 7.通过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(招标、挂牌)成交确认文件; 8.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: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、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、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》、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、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、《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》、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、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; 9.检验、计量、消防、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10.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; 11.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; 12.详见国家商务部网站。? | 程序 | 1、市行政审批中心经贸委窗口受理申请材料;2、初步核准登记;3、审核上报;4、山东省经信委批复;5、市行政审批中心经贸委窗口颁发证书。? | 收费 | 商务部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? | 办理机构 | 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经贸委窗口、经济运行办? | 单位地址 | 烟台市毓西路14号? | 办理时间 | | 电话 | | 时限 |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,并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山东省经信委。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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